1、 本院的岗位类别
医院岗位类别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 管理岗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3) 工勤技能岗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特殊工种、通用工种和普通工种;鼓励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2、 医院岗位等级
(1) 管理岗位等级
医院管理岗位高等级为三级职员岗位,共8个等级,分别为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士级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分别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技术工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3、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对应的岗位等级
(1) 正高级
正高级技术岗位名称为特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一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2) 副高级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3) 中级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4) 初级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医(药、护、技)师岗位和医(药、护、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