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行医疗教育警示交流讨论会议
  • 发布作者:陕西省老医协生殖医学医院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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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生产商和供应商警示教育大会举行。代表医院药品、设备、基础设施、信息、营养膳食等。我院院长及相关部门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医院党支部书记主持。

  程书记首先介绍了会议的背景和目的。作为医院清洁风险防控研讨会的后续,本次会议旨在号召制造商和供应商与医院探索在新形势下建立医院清洁风险防控新机制。医院的发展离不开每个制造商和供应商的支持。如何在保持密切合作的同时保持清洁,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我们希望制造商和供应商能够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与医院建立和谐共赢的合作关系,在工作中保持更多的联系,在经济上保持适度和清晰。
  会上,监察处处长通报了厂商/供应商处理与我院合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我院严肃处理了违反医院医药购销诚信承诺的厂家和供应商,停止了与设备供应商的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对药品进行停药处理,对厂家进行取消新药申报资格处理,约谈厂家/供应商负责人。医监察处主任、医务部医务科科长从医院制度管理和卫生健康医疗“三监管”两个方面入手,为厂家和供应商的行为标注“红线”。近年来,我院涉及制造商和供应商的文件,涵盖了商业贿赂行为的类型和处理、报告要求、资助学术会议和员工参加会议以及医疗机械推广和学术联系的行为原则和正确渠道,使企业明确“可能”和“不可能”;同时,基于大数据的卫生健康医疗“三监管”信息平台,可以深入到每个医疗机构,监控每个医务人员的每一次医疗行为,使监管成为常态,进一步刚性约束医务人员、制造商和供应商的行为,净化行业氛围。
  曾院长对制造商和供应商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一方面,制造商和供应商应与我院携手建立“亲清”共赢的新型医疗企业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制造商和供应商应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产品廉价购销合同》的规定,不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给予我院从业人员“回扣”,不将捐赠资助与医疗机械采购挂钩;不为我院从业人员安排营业娱乐场所娱乐活动并支付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向我院从业人员赠送现金、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医生个人及临床科室相关药品用量信息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和方式进行统计;不得通过回扣或宴请等方式影响我院从业人员购买或使用医疗产品的选择;不在学术活动和住宿区提供超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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