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市离休人员门诊就医程序
(1)离休人员持《西安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专用病历》(以下简称《专用病历》)到挂号处挂号,领取挂号单;
(2)离休人员持《专用病历》和挂号单,到门诊就诊;在《专用病历》处方联中开具门诊处方或开具相关治疗、检查、检验单,并在《专用病历》上记载患者病情;
(3)离休人员到医保办开具医疗费用审核单;
(4)到门诊收费处换门诊收费票据;
(5)离休人员持门诊收费票据和《西安市离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记账单》在医院药房取药或相关科室进行检查,治疗。
2、离休人员住院程序
(1)必须是本人选定的记帐医院,专科医院不用选;
(2) 参保患者持身份证、住院证、《离休人员医保本》、门诊就诊记录到医保办审核登记,急诊及节假日凭医保证直接入院登记室办理住院手续,次日在所住科室借出住院证到医保办补办审核手续,最长不超过三天。
3、离休人员出院程序
(1) 参保患者持离休出院需要资料:病案首页、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离休证(抗日战争时期);
(2)到医保办医疗费用审核单及住院费用结算单,并取回《离休人员医保本》;
(3)到出院处结算。